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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给老师发短信扬言报复学校 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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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14: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日,宁强汉源派出所在城区一小学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时获悉,一在外地自称“张某”的男子(经查,系张某某,男,37岁,户籍地甘肃省康县两河镇)因婚姻纠纷给老师发送威胁信息,扬言近期要对在该校就学的自己抚养的一学生实施伤害,并报复学校。
; h9 n  Z  F3 I/ k$ T2 G2 O; T         得知情况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党委书记、局长吕锋立即作出部署,由分管副局长负责,立即采取四项工作措施:一是迅速将调查情况通报康县公安局,同时汇报县综治办通报康县综治办,全力做好防范工作。二是汇报市局加强监控巡查,密切关注掌握该张动向,全力查找其下落。三是汉源派出所与学校密切联系,严格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校内安全。四是组织巡特警大队加强城区及校园周边巡逻执勤,强化社会面防范。
2 [5 z  Q, ^4 }. f/ t- h        5月5日上午,经细致调查,民警在高铁宁强南站成功查获刚刚从外地潜入宁强的张某某。当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张某某执行拘留十五日,有效排除了一起涉校安全隐患。(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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