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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冒充消防官兵诈骗 南郑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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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1 1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冒充消防大队领导与受害人“谈业务”进行典型诈骗。近日,南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
# ?" p9 T' l5 z4 i        2017年3月,被告人付某某、范某某(另案处理)密谋实施诈骗,并通过网络购得手机卡,准备好实施诈骗的银行账号,后付某某打电话到南郑县协税镇,自称是南郑县消防大队军官,先以免费做消防宣传栏为由,骗取信任,又谎称消防大队需要采购军用床,自己不能直接联系商家,让其帮忙,并提供假商家电话号码,该镇张某即拨打商家电话,付某通过电话模音功能,冒充商家谎称自己不做军用床生产了,随即又提供给张某一个假的军用床厂家电话号码,张某拨通电话后,由范某某冒充军用床厂方要求张某先打款再发货,并提供银行卡号码,张某按要求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里两次共转入105800元钱。次日,张某到南郑先消防大队核实情况后发现上当受骗。被告人付某某等人骗取张某资金后,将所骗资金提现并挥霍。
+ B, x) e4 y( d7 g        2018年1月,南郑区检察院以被告人付某某犯诈骗罪起诉到南郑区法院。& A) Z! J1 v2 y0 z+ M: V
        2018年3月22日,南郑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邵小兵)" J; ?. F; h, @6 p8 D3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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