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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10时,矗立在南郑区高台镇二郎村15组村民张某兵家门口的“活人墓”终于被依法拆除了,围观群众拍手称快,有人窃窃私语,“看来活人墓建不得,上边管着呢。”1 t: G( P1 R' d
南郑一男子在家门口为父亲建造“活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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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张某兵等周边群众到高台镇政府反映,邻居张某兰在他家房前及家门口为其父亲建造了一个“活人墓”,给左右邻居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和精神负担,要求拆除。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和信访办接到投诉,前往调查。张某兰父亲今年八十多岁,身体欠佳,已出嫁的女儿张某兰出资,在自家老宅基地为父亲建造了一个“活人墓”,一天之内竣工。由于左右邻居忙于春耕,发现时“活人墓”已经建造好了,心里十分憋屈,协商未果反映到政府。
: y* E8 C% C, N: g6 @* h2 u/ L 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张某兰,殡葬管理明确规定,严禁建造“活人墓”,更何况影响到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必须拆除。
# f9 f: s6 O& g0 H2 a 张某兰反映,修建之时没人反对,修建好了,这才反对,造成的损失谁负担?因损失分担协商未果,张某兰拒绝拆除。- d) H* A, r% K& y5 i
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情况反映到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相关领导亲自赶往二郎村实地察看协调,历时三天,区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了张某兰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活人墓”被拆除。(来源:陕西网 通讯员胡林李建华)' [% W6 a5 ] H+ H3 @( i: j"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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