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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份拆迁安置协议不符合规定,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的小路(化名)和同事上门走访当事人,未料到发生惊险一幕:当事人因情绪激动,拿着一把水果刀连续向小路捅去。
' ]( `; D0 W/ e7 G3 s% R 多亏我练过武侧身躲开了第一刀# o. l; D- o' w" H( f$ d4 m
12日,一则“南郑区妇幼保健院医生对政府工作人员连捅两刀”的帖子在百度贴吧南郑吧疯传。7 Z: U9 G$ o0 C1 U) U" F7 o
记者经多方打听,联系上事件当事人——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的小路。, N1 n# \. U5 ~$ t ~3 D
小路说,事发11日下午4时许,当时他和三名同事前往南郑区妇幼保健院,和妇产科医生赵某就之前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规定一事进行告知。( J! o2 `( Q7 ^ Y$ `; ~+ t) x4 J
“她是城镇职工,按规定不享受村上的集体宅基地分配,那房子是她爸的,但协议书上却签的是她的名字。”小路说,由于不符合规定,他们就上门对其进行告知,并要求签字确认。& j$ t" D2 H, Z' g# ^( r. G" n
“找了七八次了,每次她都不和我们谈。”12日,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拆迁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事发当天他们再次来到赵某工作的医院,当他们将情况通报给对方后,赵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她跑进休息区,从包里拿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水果刀。' y; |# y! V+ ^3 Q8 s Q
小路说,当时他看到赵某转身跑进休息区,怕发生意外便跟了进去,刚走到门口,突然对方就持刀捅了过来。“多亏当时眼疾手快,而且我还练过武,侧身一躲闪开了。”小路说,没想到对方接着又捅了过来,当时他下意识往后一退,就感觉左胸口位置被刺了一下。这时,办公室其他医生上前将两人拉开,将刀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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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妇幼保健院医生,对政府工作人员连捅两刀
: m2 v! P" ~- @6 Q2 j 4年前签订安置协议被发现不符合规定
( Q! y/ h/ X( p1 D 1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小路时,他还穿着事发当天的衣服,在他的棉衣外套左胸位置,有一道长约3厘米的口子,拉开外套,里面毛衣上也有一道口子。8 h$ B& C: j) [$ U5 C
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拆迁指挥部一负责人说,他们是去年12月开始接手汉山街办国庆村的拆迁安置工作,然而当他们核对之前的安置协议时发现,赵某出生地位于国庆村,然而早在20多年前就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工作地,目前并非该村村民。
( j2 N, _/ K6 |. p. v# i0 o7 }3 { ^ “其实那是她父亲的房子,她还有个妹妹,户籍地在村里,也是村里的村民。”该负责人说,他们发现,原本属于她父亲名下的一院房,却以她和妹妹的名义,于2014年4月分别签署了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规定,如果是城镇居民,是不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分配的。发现这一问题后,他们便与赵某进行联系,但对方始终不和他们谈。
4 }- @6 V9 S( A% Y% S 根据赵某签订的拆迁协议显示,房屋坐落于国庆村6组,房屋一幢,总建筑面积308.08平方米。协议约定,乙方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151750元,附属物补偿金额18944元。; t" [3 @; [4 F0 W/ J+ K) q/ u5 u
赵某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警方已介入调查6 j! R; H; Z5 {4 d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办主管棚户区改造的街办党委副书记杨峰说,赵某和妹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房屋确实在他父亲赵某某名下,且两份协议上的签字都是赵某某代签的。
2 U, \" o6 Q4 a: O0 m- k8 x$ g 杨峰说,之所以出现两份协议,是赵某某以签协议的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分给了两个女儿,而他代替女儿签字就“代表”了这一行为。
; E' F* k8 y) G# G “他小女儿户口在村上,按照协议可以获得货币补偿,而且还能得到村上的一院宅基地。”杨峰说,赵某虽然是城镇户口,但房子可以继承,所以他们可以给她地面附着物的赔付,但不再划宅基地,并称“这是符合政策的”。0 r$ ?7 W0 D4 n# M# l: k$ K
“房子是我的,不仅两份协议都是我代签的,而且指纹也是我按的。”13日,赵某某说,根据之前协议,街办同意除了房屋拆除赔偿外,还口头答应给他两个女儿一人一院宅基地,后来大女儿的却不给了,“所以才迟迟没有搬迁。”: }& S6 } T' v: W" l
在工作人员提供的赵某拆迁协议资料袋内,还有两份1月12日署名为“督导组”下发的《通知》,里面提到,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赵某不享受拆迁安置。
8 l* I! }) @/ d: U 对于这两份《通知》,杨峰说是街办督导组下发的,他也是刚看到。随后,街办督导组一名工作人员赶了过来,拿着其中一份《通知》说,通知是他起草写好的,还没给领导汇报,就放在档案袋里。随后,这名工作人员当面将《通知》撕毁。
% P& H6 U" E, p 那么,城镇居民是否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分配?南郑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一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并不享受村里的拆迁安置。既然不符合安置条件,为何当初签订了协议?
+ [) X# t% f0 j* d) p5 i7 E 对此,杨峰说,赵某的协议是以前的拆迁工作组签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 v8 x3 B& N s2 o8 g: J, P) F+ R
处警的公安南郑分局汉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目前他们已介入调查。同时,对当事人反映政府工作人员涉嫌采取非法手段动迁的情况,他们也已展开调查。(华商报 记者周金柱摄影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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