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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前丰村11组,初中二年级孤儿龚雪婷(左二)从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项目经理梁增社(右二)手里接过800元助学金,并欣喜的翻看龚雪婷的“小账本”。
南郑区及时为“事实孤儿”发放助学金
为让更多的贫困学子得到有效资助,使更多贫困家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近日,南郑区为423名“事实孤儿”发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助学金共57.82万元。
据了解,“事实孤儿”项目救助活动是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一个助学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事实孤儿”,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项目资金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募捐,主要资助年龄在6-17周岁在校生。南郑区自“事实孤儿”项目实施以来,共累计争取救助资金150余万元,救助“事实孤儿”423余名。)(陕西农村报 记者 张晓强 通讯员 何祥斌)
相关知识:
事实孤儿,指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
2013年6月,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女童被发现饿死在家中。孩子死前曾因饥饿彻夜拍门喊妈妈,甚至吃粪便充饥。事发前,孩子父亲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拘役,母亲曾多次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
这起悲剧再次引起了社会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注。日前,国家民政部也表示,要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事实孤儿”纳入到国家保障中。
“事实孤儿”,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包括:
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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