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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大代表,法院把我能咋?”近日,西乡县法院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老赖”陈某称自己是人大代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 p: I5 J, `& |6 E& ^( |- G! [1 K5 x 原来,陈某是西乡县高川镇人大代表,也是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包工头,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送达中,陈某对执行法官态度蛮横,强辩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且提出自己是人大代表,法院也不敢把他咋样,执行法官当即向其进行释法教育,但其态度毫无改观。. ~2 e: k$ c0 X3 C* {+ ?: s2 M
11月20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建筑工地,将陈某带离进行思想教育,陈某仍声称不会履行义务,且侥幸心理极重,再次声称法院拿他没办法。& k7 y0 H f. G- h
经现场合议,鉴于陈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当即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同时将司法拘留情况按照法定程序向高川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n2 x, P% ~9 z
冰凉的手铐和拘留所的一夜,让陈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也放弃了特殊身份有额外保护的错误认识。“我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作为人大代表更应带头守法!今后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11月21日,陈某向汉中市西乡法院执行法官现场诚恳承认错误,并履行案款13.7万元。(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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