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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每次国家出台农村补贴政策,农民朋友的第一反应往往不是高兴,而是愤愤不平:补贴有什么用?到头来都是村干部和关系户的!
不过,国家当然也不希望看到,部分村干部成为吸收财政补贴的“黑洞”。近日,《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后文简称《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将对贪腐村干部展开重拳打击。
国家重拳打击贪腐村干部,2018年村务将全面公开
①全面整顿村务监督委员会,并禁止村委会成员及其亲属任职
作为专门监督村干部和村务的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其实早在2010年之后,很多农村就陆续成立了。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虽然名为监督委员会,在很多村里,名额却被村委会成员所占据,无法发挥监督效应。
此次《意见》的出台,首先明确了村委会成员及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均不得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当中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在村民当中推举产生。
《意见》指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使命,就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促进村务透明公开。
②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确保以下村务信息公开透明
⑴村务决策公开:也就是说村里各项大小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都要确保村民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实情;
⑵财务公开:这里主要指的是集体资产情况;
⑶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公开:村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包括站投标、预决算、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⑷惠农政策(补贴发放)公开:包括各项扶贫资金、农业补贴、救助资金等的申请和发放情况;
⑸精神文明建设公开:包括卫生整治、乡村风气等方面的监督;
⑹其他事项。
③村务监督委员会怎么确保监督到位?
《意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通过走访、上门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组织和村委会提出工作建议,如发现贪腐谋私、违法乱纪,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报告,并在村内做好通报反馈工作。
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称职怎么办?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如有监督不力的情况,村民会议有权免去其职务;村里的民主评议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表现展开评比,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立即终止其职务。
当然,这套方案是否真的能有效防止村委会的权力渗透,保证监督到位呢?相信各位农民朋友也有自己的看法。(来源:土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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