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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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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6 11: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汉中市纪委日前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3 d/ L5 X, t6 w, f: U$ ?& c  2011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工作中,时任洋县八里关镇龙溪村村文书的周成娃明知自己不符合陕南移民搬迁条件,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上报为陕南移民搬迁户并获取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2017年9月16日,洋县八里关镇党委给予周成娃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 w  s2 J! k) c% @+ {& @  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时任宁强县舒家坝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唐艳琴,在经办该镇民政低保和高龄补贴工作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26名已故人员的亲属违规领取死者高龄补贴和低保金共计60960元。宁强县纪委给予唐艳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 T  l5 B! |! G9 E# Q/ O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城固县原公镇西坝村党支部书记寇志国,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农村低保工作中,先后5次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违反低保政策,骗取国家低保资金共计138329.5元。原公镇党委给予寇志国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S3 R* F& c0 i& O
  留坝县秦安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李晓芹,弄虚作假骗取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武关驿镇纪委给予李晓芹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杜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a$ n2 D1 A; d% u" T( k8 ^* I4 Z  2016年12月,南郑区红庙镇金沟村在申报计生奖扶资金工作中,经金沟村干部口头商议,决定由村委会副主任陈良学负责,对9户要求代为填写奖补申请表册的奖扶对象每户收取200元,共计1800元。红庙镇党委给予孙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陈良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来源:三秦都市报作者:陈卫平)* c6 z% h" n. g* S' A6 {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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