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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们,真没想到能给我换辆新车,你们的消费维权工作很扎实!"消费者张某高兴地说。2017年10月18日,勉县某车行老板与消费者张某在勉县市场监管局武侯工商所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张某向车行补偿现金3000元,车行为张某更换了一辆配置更高的新车,为张某挽回经济损失32500元。
10月12日,张某在勉县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32500元的电动汽车,第二天发现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突然断电故障。经过维修,第三天行车时发现故障依然存在。再次维修之后,仍然连续三次出现相同故障,同时怀疑车辆有大修痕迹。张某找到经销商要求换车或者退还车款,经销商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退换。无奈之下,张某到武侯工商所投诉,请求帮助解决问题。
接到投诉后,该所迅速行动,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经过调查,确认该车进货渠道正规,有合格手续,行车中连续出现电路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符合三包规定中的退货或换货范围。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向经销商讲解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建议经销商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经销商表示会履行三包责任,同意张某补齐3000元差价,更换一辆配置更高的新车。10月18日,双方在武侯工商所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张某当场补齐款项并提走新车,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很满意。(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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