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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借车不还有隐情 留坝法院调解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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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9: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备借荆州的典故,今天在留坝法院有了新的诠释”。近日,汉中市留坝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借用合同纠纷,出借三年的摩托车终于回到了主人家。% s0 f& n2 m# t4 n  m% v# O
        原告李忠与被告王华系多年好友关系。2014年1月,王华有事借用李忠的陕FKP865号本田两轮摩托车,考虑以往关系不错,李忠二话没说就借了,但是没想这一借没落好,反倒给自己装了一肚子气。李忠事后多次催要摩托车,王华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甚至为此双方还发生冲突,报警处理,但是摩托车至今未还。2017年10月16日,李忠诉来法院要求王华归还摩托车,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j2 @- w' z$ x
        听完李忠怒气冲冲的诉说,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的摩托车价值不大,但是李忠却委托律师来处理,心里是赌一口气,而摩托车被借三年不还,其间定有隐情,基于此法官建议原告进行立案调解。4 g2 P) u; G8 C( H' l6 R6 M
        调解中,王华提出借车不还是因为李忠曾购买自己的木料欠账1000元,另外在装载木料时自己的手指受伤,李忠却置之不理。李忠则认为木料款已经抵账了,受伤的事情从未听说。双方情绪激动,调解气氛一度剑拔弩张。调解法官立即转为背靠背调解。
! ^$ s, `; C% g  a! M. m        法官一方面给王华讲明借车不还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希望李忠考虑以往情谊对王华提出的问题在调解中合理考虑。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华当场返还摩托车,李忠给付王华木料款1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来源:西部法制报  曾运英 吕 平 )& b- q1 ^9 i  \" H! k) F'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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