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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是陕西省9月份开展严管统一行动的第一个行动日。为有效预防因“酒驾”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省市9月开展严管统一行动的安排部署,12日晚20时许,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城区和乡镇同时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城固交警查获首例再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行动中,桔园中队执勤民警在城区桔园路张骞群雕广场以北100米处设置了整治酒驾临时检查点。晚22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陕FJA***棕色北京牌小型汽车沿桔园路由南向北行驶,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询问,该车驾驶员许某,现年40岁,持C1机动车驾驶证。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该许一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并拍照,保存证据。经检测,该许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遂将该许连同其所驾机动车一并带回继续盘问。后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核实,发现该许于2015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曾被东寨中队处罚过,但该许仍未吸取教训,心存侥幸,导致再次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查获。
目前,该许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1500元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陕西法制网 通讯员:李文旭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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