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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所有群主:已有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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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0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大家都组过不少群吧?
  公司群、家人群、老乡群、同学群……
  好,如果你是群主
  请注意了!!
  除了平时没事发发红包之外
  你还要负起更大的责任
  ▼▼▼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所有群主:已有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所有群主:已有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规范管理
  今后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
  那么
  到底有哪些话题不能发呢?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涉密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大家可别把它不当一回事儿哦
  我们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惩戒起来
  那可是发再大的红包都无济于事的!
  目前
  由于涉嫌群内扩散违规信息
  已有多名群主被处理!!
  ▼▼▼
  案例1:微信群发布不当侮辱言论,群主被拘
  安徽一男子杨某因不满交警夜晚查酒驾,在一自己建立的微信群中发布“他们傻X吗,下雨还查?一群傻X穷这个样”等侮辱性言语,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五日。
  群主杨某向不特定众多人发送侮辱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案例2:微信群群员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获罪
  沈阳一男子吴某建了一百余人的微信群。其中有群员每日发布“有大片看”的信息,并向群员收取数十元会费,向交钱者发送淫秽视频。群主吴某因视而不理,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
  为什么群主成了垫背的?
  答案就在于群主的监管职责!
  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减微信群中的所有群员,而群员则不能删减微信群中的其他群员。
  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
  群主作为群管理者,应履行监管职责。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或将该群员踢出群聊,甚至解散微信群。
  群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群主若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则不会因存在过错,而是由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民事责任。否则,群主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治安处罚☛
  对群员发布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
  刑事责任☛
  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谁建群谁负责
  谁管理谁负责
  请各位群主
  规范好群组信息发布
  一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来源:东升微警)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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