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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宁强县毛坝河镇村民郑某芳为达到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女儿纳入贫困户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的目的,虚构事实,炮制材料并请同村在外工作的张某锐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以造成舆论影响(注:郑某芳属个体工商户,其女儿女婿均20余岁,在外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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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女子“争取”贫困户被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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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郑某芳和张某锐在网上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干扰扶贫工作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宁强县公安局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7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郑某芳、张某锐分别做出拘留7日和5日的行政处罚。(来源 宁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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