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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龙江街道办要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业主说不知情 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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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08: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要建公用的垃圾中转站,小区业主还不知情,他们质疑程序是否合法。
  市民反映
  小区将建垃圾中转站居民不知情

  7月3日,在汉中市桃园新城小区内,一处施工现场很是显眼,业主们说,这里是他们小区之前的自用垃圾站,前一阵儿忽然有施工队前来将这里拆除,并挖断了小区电缆。

龙江街道办要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业主说不知情

龙江街道办要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业主说不知情

  “挖断以后,整个小区停电30个小时,然后我们才知道这块地方在动工,是要修建一个垃圾中转站。”小区业主郭锐说,得到这个消息后,小区业主很是诧异,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但这件事他们竟毫不知情。
  小区业主马德林说,“我们就感到非常奇怪了,小区是我们业主的,我们任何一个业主都不知道,竟然在我们家里面要修一个社会公用的垃圾中转站。”
  眼看着公用的垃圾中转站已经开始动工,业主们担心将来小区的生活环境将受到影响。
  “据我了解,垃圾中转站旁边还有一个公共厕所,那这个味儿就更大了,咱们小区所有的人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会感觉很难受,居住环境遭到了破坏。”郭锐说。
  龙江街道办事处:
  暂停施工
  将和业主沟通后决定是否继续修建

龙江街道办要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业主说不知情

龙江街道办要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业主说不知情

  随后,记者来到了建设单位——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一位负责人介绍,小区原来的垃圾站卫生环境不达标,小区物业多次找到街道办要求改建。由于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就和小区物业达成共识,使用小区的土地,政府出资建设公用垃圾中转站。
  汉中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刘晓文说,原则上是应该和业主沟通,因为物权法有规定,“但是我们没有办法跟业主挨家挨户进行沟通,所以物业公司提出要求以后,我们同意以政府投资,然后采用小区和社区其他居民共享的方式,来建设这个垃圾处理站。”
  而该小区物业何姓经理则表示,垃圾中转站是街道办主动要求建设的,物业表示同意,物业给居民贴了一张告示,没有和业主具体沟通。
  而目前,该垃圾中转站已经暂停施工,街道办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和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尊重业主的选择,然后决定是否继续修建垃圾中转站。(华商报 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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