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基本情况2016年度报告公示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届时系统会自动关闭年报功能,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自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会自动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会让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近期我局将分批对在我局登记的1-3年未进行年报,且经过实地核查查无下落或多番进行催报后仍未补报年报的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理。
提交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或通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点击“网上办事”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也可以到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报告。 请各类市场主体抓紧时间年报,也请看到此《催报告知书》的朋友们即时转告你们做生意的亲朋好友切勿错过了年报公示时间!
咨询电话工商汉台分局 2608898 汉台区人社局 2219617 汉台区统计局 2220252 兴汉路工商所 2212120 将坛路工商所 2514022 西环路工商所 2621234 劳动西路工商所 2253236 前进路工商所 2246635 铺镇工商所 2577338 舒家营工商所 2169252 河东店工商所 2296228 武乡工商所 2488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