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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南郑黄某、卢某入室偷玩具、饼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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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6 0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郑黄某、卢某入室行窃,虽只偷得玩具、饼干等价值较低的财物,但已经构成了犯罪。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卢某因涉嫌盗窃被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陕西省首例被批准逮捕的小案值入户盗窃案。* ^* j8 b. r0 Z3 F- d

$ a1 B2 N1 z+ H0 A  犯罪嫌疑人黄某、卢某均系陕西省南郑县人,二人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干些小偷小摸、偷鸡摸狗的事情。2012年2月27日,黄某、卢某商谋出去偷盗,后到城固县二里镇黄岗村、板桥村,撬门进入两户村民家中,翻箱倒柜寻找值钱物品,见两农户家中无值钱东西,二人便顺手牵羊盗走儿童玩具、饼干及太空棉被后,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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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抓后,黄、卢二人自认为所偷东西价值仅数十元,最多会被治安处罚。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落了空。因为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入户盗窃”不再只以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大”为构罪要件,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即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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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2-9-18 14: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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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青地做啥不好呢,去干这个。出来后被人看不起,因为做过贼,进去后被狱友看不起,因为偷的太少了。太没出息了,做为汉中人为你们感到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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