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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新规!网络订餐戴上“紧箍咒” 汉中要求月底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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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6 14: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餐饮服务者的相关责任,1月1日起,《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近日,汉中市食药监局要求2017 年1月1日前已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的交易网站,按照办法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于2月28日前完成备案。

网络订餐戴上“紧箍咒” 汉中要求月底前完成备案

网络订餐戴上“紧箍咒” 汉中要求月底前完成备案

  根据通报显示,备案权限包括第三方平台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的交易网站在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电子申报程序:登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xfda.gov.cn)-三小监管平台-企业申报栏目进行电子申报,随后报送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第三方平台报送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大厅,联系电话029-62288100);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的交易网站报送至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联系电话2539416)。

  《陕西省网络订餐交易平台和网站备案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电信许可证或ICP备案证纸质资料目录:书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查及其经营活动检查、交易管理规则、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赔偿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电话和邮箱。

  而逾期未取得备案的将停止平台的网络订餐服务。(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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