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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为传承历史文脉、恢复传统街巷风貌、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在《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我们编制了《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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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受保护啦
, v3 q7 W+ J; |! E$ P0 A6 [ 《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摘要 + a+ X! m# g' w0 O$ b+ _
一、规划范围 & D6 y! o( F$ K
汉中市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北至莲湖路、西至北团结街、东至东一环路、南至东新街,规划面积约67公顷。 m1 E' x0 W% j- x5 Q
二、保护框架 ' _9 Y" h9 T3 O' L, S/ ]: L' i$ z4 P
1、保护区划:紫线区域(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 n3 b9 U d$ I# S. x5 `( T
2、街巷格局保护:包括重点保护街巷、一般保护街巷、可改造街巷、城市干道以及新增道路。 4 Y$ \! X1 Y. E% }8 _0 U
3、建筑保护:文保单位及重点民居、建议保护历史建筑等。 0 v3 O- I2 \4 D. n
4、保护历史水系:五郎庙沟保留水系。 8 u* A( q9 Z e/ L7 J. d* {- S
5、保护植物:对现存的具有一定树龄、树径的乔木,应予以保护。
! u: _/ t% e% C. v9 T6 N) F# g6 K) m 三、保护区划 . D; c8 r! \+ k: \8 f0 y* D7 ?0 ]
1、核心保护区:
e, {! w; O( k/ A 具体范围:西起东门桥,东至梁州路,北至潘家火巷,南至东新街和东关后街范围中传统肌理尚存的区域,包括区域内文保单位及建议历史建筑。面积为12.6公顷。
6 S. r5 ]4 w/ j$ c4 a; i) J \ 保护要求:街区内重点民居禁止拆除重建。传统建筑修缮时应保持原有高度、体量、外观形式、色彩、材质。不得新建建筑物,对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需予以改造,其高度、体量、色彩、外观形式应与街区内传统建筑协调。保护区域内原有街巷尺度轮廓,不得拓宽,保护沿街建筑与街巷宽度之间的比例。沿街建筑的檐口和屋脊高度、立面形式要保持传统风貌。
5 X) L0 X; Z0 z( d1 Z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需建造的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拆除现存建筑进行复建、恢复历史风貌的不算新建、扩建活动。风貌整治、功能更新行为应当坚持“小规模、渐进式”的模式。
+ P5 Q# E3 C4 @. A7 E! n2 @3 c" @ 2、建设控制地带:
: ^* i @/ R. v9 T 具体范围:西起东门桥,东至梁州路,北至潘家火巷,南至东新街和东关后街范围内现状已经遭到破坏的区域以及梁州路东道牙以东约147米处建议历史建筑相对集中的独立区域,总面积3.88公顷。
4 u( `* K3 O) t/ G" o- z 保护要求:建构筑物的风貌要与保护对象协调,景观视廊内的建构筑物在形式、体量、高度、色彩上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对于现有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采取整治和逐步改造的方式。一般应采取院落式布局和坡屋顶,延续街区肌理。 2 |5 w' m* Q- \+ U. M5 C1 ]
新建建筑体量不能过大。保护街区内原有的树木、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在街区内合理设置公共空间,创造居民休闲的良好空间。更新区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9 Q1 w! R- a2 X) S+ K- C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宜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 m% z' K# }. A: r) m! A
3、环境协调区
. K) R2 N3 r, D" C, }1 J 具体范围:西至东门桥,东至东一环,东塔路以西北至北寺巷,南至南一环,东塔路以东北至莲湖路,南至东新街。面积84.07公顷。
8 T# f/ u6 s% r4 R5 i0 M 保护要求:沿袭传统风貌,该区整体空间尺度要与历史街区相协调;建筑高度需适当控制,居住及公益事业建筑要控制体量,不宜过长过大。屋顶形式以坡屋顶为主,外观造型尽量体现汉中地域建筑文化传统风貌。 # M. P1 ^) _0 {; [; l
四、街巷保护规划
0 w- e0 ?* N7 M& @8 G: \ 根据街巷的历史价值、格局价值、特色价值、风貌价值以及其形态完整性和真实性,街巷保护分为五个保护层级,重点保护街巷、一般保护街巷、可改造街巷和城市干道以及新增道路。 a- Z- ]0 o1 g, R, K2 L
五、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 ]1 q3 d6 S3 w( d/ Q$ N, w
1、遵循传统特征,保持历史建筑的历史性和完整性。 ) l# o4 {' Q, N& f! c
2、清理院落中后期加建的部分,恢复原有院落格局。
# _/ Q! }. Y& v1 ?) x9 f 3、保持建筑的历史风貌样式形制,不得改变建筑外观风貌、体、高度、材质、色彩等。
3 `3 E) } p) s0 Q. u1 N! Q! M 4、对建筑构件(梁、柱、枋、椽、斗拱)等进行原样保护,残损轻微的部件,如屋脊檐、瓦当、垂花等进行原样修复,对因残损严重和必须更换的构件,替换后构件的尺寸大小,材质色彩等,必须与原构件一致,且应做一定的做旧处理。
$ c( m- z7 G3 |% b, }. ~/ t 5、传统建筑中局部被改建的部分,应予以拆除,恢复为传统的样式。
8 w9 z/ ^6 S0 m 6、对改变原貌颜色的建筑恢复原色,木作以褐、黑色为主,墙面以灰砖或抹灰白墙为主。 1 c6 |7 r& ^ d9 l$ _5 R
六、其他效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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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
; T3 @3 T# N) P5 q/ V8 r 来源:家在汉中,摘自《汉中市城乡规划建设网》+ @ w; _% k* d2 [%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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