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姐夫贪图高利息,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借给妻弟5万元。妻弟偿还2000元后即人间蒸发。近日,勉县法院执行干警费尽周折,终于将这起难啃的“骨头案”取得突破。
2013年11月30日张大元借给妻弟高华华50000元,口头约定每年利息2500元。2014年6月,高华偿还借款2000元后,再未偿还一分。2015年张大元因伤致残、高位截瘫,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并伴有褥疮等其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张大元急需用钱治疗救命,而妻弟却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于2016年1月将妻弟诉至勉县法院。
法院很快就对此纠纷作出了裁判,高华华钱无理,借款该还。但高华华接到判决后即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无奈张大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金融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存款,一无所获,又对其房产、车辆、投资等情况进行查控也毫无进展。执行法官并不甘心,又深入高华华居住地茶店镇进行调查,高华华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穷尽措施后执行工作陷入被动,执行人员也很无奈。张大元因借款不能追回,无钱治疗。他认为既然法院接收了案件,欠款就应该由法院负责,于是经常到法院及相关信访部门上访。
“法院的职能是裁判是非,倡导正义。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但不是所有经法院裁判的案件,法院都必须无条件把欠款追回来。你放贷时,只贪图高利息,即不设定抵押,也没有担保,考虑到放贷的风险没有?你不能把自己经济活动中的风险转嫁给法院。当然,我们对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绝不手软!”在执行人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张大元暂时罢访。
随后,执行人员一方面继续调查高华华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鉴于张大元的特殊情况,积极为张大元申请办理司法救助5000元。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控,得知高华华从外地回到勉县打散工的消息后立即行动,将其传唤至法院。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外出躲债的高华华拿出了刚领的工资,并承诺今后每月打工工资的一半负责偿还借款。(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法官手记对申请人张大元的不幸法院深表同情,他贪图利息,将钱借给妻弟,没有保证、没有担保,导致偿还借款的风险大大增加,这是造成他差点要不回借款本金,也是他不断来法院和相关单位上访的根原。面对执行难,人民法院将依托执行信息化系统,让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难逃恢恢法网。(华商记者 袁小锋 勉县法院 王亮 张书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