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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汉中今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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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3: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2日上午,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受理2016年大病保险报销事宜。上午9点半,汉台区七里办事处的田先生领到了8887.46元大病保险补偿,第一笔赔款的成功支付,标志着我市2016年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全面实施。

汉中今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开始了

汉中今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开始了

      具体报销办法是怎样的?
      记者从市卫计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的大病保险报销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汉中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中标承办。凡参加我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人员,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病住院或认定为特殊慢性病(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严重血液疾病等)门诊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剩余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报销起付线标准的,大病保险给予报销。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受理2016年大病保险报销事宜。
      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办法是怎样规定的?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总经理陈武向记者解答了这个问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制。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剩余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按60%比例予以报销;3万元(含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按70%比例予以报销;8万元(含8万元)以上按80%比例予以报销;年度个人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今年的大病保险报销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市卫计局副局长熊一民告诉记者,今年大病保险报销和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加大了对市、县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贫困人员的倾斜力度。具体为:对这部分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按当年标准降低50%执行,即起付线按5000元执行;不设报销封顶线,报销比例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疾病的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需要哪些手续?可以在哪里办理?
      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居民需要带哪些手续,可以在哪里办理?陈武告诉记者,参保居民需要提交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住院费用结算发票、明细清单和住院病案原件;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医保证、合疗证或合疗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市县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患者本人银行卡或者存折的复印件一份;对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监护人双方持有效证件及关系证明办理报销手续;特殊病情患者,可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家属持双方有效证件及关系证明办理报销手续。汉台区居民可以拿上这些材料,到人保财险汉中分公司人民路一楼大厅或市人民医院办理,其他各县参保居民则在当地农合经办中心或人保财险各县支公司申请办理。(汉中日报  记者 李荷 见习记者 张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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