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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那些事] 逼员工吃虫 惩罚、激励还是博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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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汉中企业罚未完成业绩员工吃面包虫”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种观点层出不穷。惩罚、激励还是博眼球?有没有侵犯员工利益?带着疑问,11月15日,记者采访了相关商户、员工、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事件始末。

逼员工吃虫 惩罚、激励还是博眼球?

逼员工吃虫 惩罚、激励还是博眼球?

        为什么要吃虫?
     “今年生意不好做,我们就临时组织汉台区内经营厨卫、吊顶、地板等家装建材的10家商户联盟营销。想着周末中心广场人多,就组织了40名员工,发发传单,吸引顾客。一周前,我们开了活动动员会,在会上告诉员工,每个人都要在当天的活动上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完成不了,就罚吃虫,员工当时也同意了。我们做这个活动的目的不是像网上说的那样侮辱员工,而是想激励员工,给他们一定的压力,让他们有动力完成自己的目标,提升业绩。没想到方式方法不当,给社会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11月15日下午,记者在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见到11月8日下午在中心广场举行营销活动的10家商户,其中一名商户向记者这样说。
     营销方法千千万,为什么非要选择“吃虫”这种方式?该活动召集人潘先生告诉记者,之前他们也尝试过其它方法,比如集体做公益活动,让完不成业绩的员工多加一个小时班,或者采取深蹲作为惩罚方法,但是效果都不理想。听说其他城市有类似的促销方法,我们就拿来效仿了。选择吃的虫的种类时,我们还特意在网上查询了哪种虫可以吃,最终选择了“黄粉虫”,并不是网上流传的“面包虫”。
        有没有侵犯员工利益?
     “其实虫子都是我们老板自己吃了,我可以保证员工没有吃到一条。”参与活动的商户曹先生说,“现在员工多难招呀,哪还敢让员工吃虫。这就是个激励办法,最后我们老板帮没完成业绩的员工吃了虫也是想让他们知道,老板是会帮他们分担工作上的失误的,让他们放心跟着我们干。网上说我们逼没完成业绩的孕妇吃虫,有侮辱员工,威胁员工的嫌疑。其实所谓的‘孕妇’是一位微胖的女老板,根本没有怀孕!”
      记者也采访到了当天参与活动的员工潘雪梅,她表示,确实在一周前就知道这个惩罚措施,当时参与动员会的其他员工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给自己定了签一个客户的目标,最后没有完成,老板帮我吃了1条虫,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肯定不会让我吃的,这也就是个激励办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从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目前没有接到当天参与活动的员工的投诉。从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也没有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法条。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指导商户合理合法进行营销
       采访当日,汉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涉事的10家商户进行了集体约谈、政策法规的宣传。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樊鹏在和商户沟通时说:“无论是‘面包虫’还是‘黄粉虫’,无论是老板吃还是员工吃,无论初衷是什么,在公共场合做出这种行为,都有违公序良俗,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管是为了提高业绩,还是宣传营销,都要注意方式方法。客户是从大众中来的,如果大众对营销行为反感,进而就会反感营销的产品,那么也就违背了营销的初衷。以后搞营销,要有一个共赢的态度,选择积极向上的活动内容,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和消费习惯。”
      他同时表示,将对参与该活动的商户进行用工指导和日常用工巡查,协助其建立合理的考核激励员工机制,构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
      被约谈后,活动召集人潘先生表示:“我们第一次采用这种营销方式,没想到造成这么不好的影响。我们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今后在管理手段、营销方式上多多改进,采取更为恰当的,能被大家接受的方式方法。”(记者 李佩蓉 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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