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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反家暴法》实施半年有余 汉中推进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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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7 07: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咱汉中发出过人身保护令吗?”“《告诫书》效果如何?”“落实情况怎样?”对于已实施半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大众的提问呈现出上述交集。由此,记者于近日采访了市县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理工大学经法学院及南郑县反家暴庇护所。

《反家暴法》实施半年有余 汉中推进情况调查

《反家暴法》实施半年有余 汉中推进情况调查

       家暴投诉数量有所增加
   “调研发现,《反家暴法》出台后,到全市妇联组织进行家暴投诉的人数有一定增加。”10月10日,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樊丽娟分析此种现象的发生,既赖于《反家暴法》的实施,又体现出了受暴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增强。
  另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婚姻家庭暴力咨询投诉879件次,占信访件总数的40.8%,在权益类案件中高居首位,且暴力受害者多为女性。
       由尚未发出过人身保护令看问题
   “目前,我市法院系统尚未发出过一例人身保护令。市中级法院也未接到过公民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相关请示和汇报,与一些地市形成了鲜明对比。这说明咱汉中群众对该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知晓率不高,法治宣传不够。”结合司法性质和职能,办理案件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杪称,法院了解到家暴行为比较滞后、被动,即便是予以训诫,通常也只能是停留在口头上,《反家暴法》实施后,虽然有了人身保护令,可以和社区、民政、公安部门一起站在反家暴的第一线,但怎样立案、适用的程序及其文书格式等都有待于更加细致的司法解释。
  而对维权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樊丽娟举了一个典型例子。2016年6月,汉台区一位妇女走进了她的办公室,称要向经常打骂自己和儿子的前夫讨回儿子的抚养权。根据这一诉求,樊丽娟联系到了市妇联法律志愿组织的律师,但碍于投诉人前夫也是律师的原因,无人接手。于是,她又通过省妇联为其联系到了一名律师,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此时投诉人突然决定放弃诉讼。对此,她分析到,被打已成习惯、维权意识不强是主要因素。
    陕西理工大学经法学院副教授马小花认为,家暴行为的界定,精神暴力、性暴力举证难也是问题所在。如打几巴掌、踹上几脚算不算家暴行为?另外,她认为公安部门作为反家暴的排头兵,应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确实起到威慑作用,而不是简简单单教育几句了事。此外,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后,施暴者若再次施暴,又应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实际问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级公安系统建立了96个110反家庭暴力投诉指导中心,法院系统建立了22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司法系统建立了11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以民政部门救助机构为主体建立了3个妇女儿童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及巾帼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女儿童社会化维权网络。但《反家暴法》宣传效果欠佳、法律适用有待司法解释、受害者维权意识不够、相关部门衔接落实不到位等都是有效防控家暴发生的瓶颈所在。
      走进我市首家反家庭暴力庇护所
 “我们这除了心理咨询室、情感宣泄室等设施,还提供临时食宿。“十一”前,两位从湖南、甘肃嫁到南郑的妇女因家暴被暂时安置在了我们反家庭暴力庇护所。经调解,现已被分别送回到了婆家、娘家。”在南郑县救助站,站长杜汉军告诉记者,2015年,依托民政救助站,该县率先在我市成立了首家反家暴庇护所,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合署办公”。反家暴庇护所成立以来,已有12位被家暴者求助,协调相关单位为239名受害人提供了司法援助、医疗援助、就业援助、心理疏导等帮扶,有力地避免了恶性案件的发生,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功能发挥较为充分。但是,目前在我市其他县区,因场地、人员、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反家暴庇护所及工作网络还正在陆续健全完善中。
  因遭受家暴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需要得到庇护的妇女、未成年人、老人等均可申请到为期10天的临时庇护救助,根据需要,还可延长救助时间,待矛盾淡化缓冲或得到解决,再进行亲属接领、护送返乡、购票返乡、终止救助等处理环节。
  该县妇联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反家暴工作想要得到有效防控,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在资金上予以保障。另外,应加强法律、心理专业的培训和人才配置。
       链接
  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A.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 )
  B.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 )
  C.包含以上两项( )
  2.人身保护令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A.夫妻之间 ( )
  B.父子、兄弟之间( )  
  C.“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为 ( )
  D.“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 ( )
  E.以上都包括 ( )
  3.存在以下哪些因素,不予批准撤回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A.被申请人有犯罪前科的 ( )
  B.被申请人曾有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 )
  C.被申请人自行或与申请人共同来申请撤销的( )
  D.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无正当理由的或不符合逻辑的( )
        (来源:汉中日报  何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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