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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勉县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00元,并赔偿消费者15700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5月,一外地消费者因怀疑自己在勉县某超市购买的6瓶五星贵州茅台酒是假酒,便到该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投诉。接诉后,该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联系贵州茅台酒厂,委托厂家对该酒进行鉴定,经鉴定后确认该酒系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调解程序及“诉转案”程序,一方面约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对该超市违法经营行为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目前,该超市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已被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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