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县公安局青树刑警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万余元。 2016年3月25日,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南郑县公安局转来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未支付劳动报酬民工近30余名,未支付劳动报酬总额约27万余元,目前工程项目分包人失联三个余月。
工程分包人失联三月多 南郑为农民工追回27万余元
南郑县公安局随即指派青树刑警队进行立案侦查。 接受案件后,队领导迅速组织民警开展了侦查工作。经查: 2015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男,初中文化,汉族,生于1989四川省平昌县村民)从陈某某处转包到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南郑一工程项目,总值为423114.87元。 入场后,陈某为水电班组长,自行招募工人进行施工,该班组于2016年1月30日离场。 离场当日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一次性支付给陈刚工程尾款206114.00元现金。领到上述工程尾款后,陈某在项目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6万元现金交给其手下分包工头王某,陈某离开项目部办公室后失联。 2016年2月2日,宝某、孙某等近三十余名农民工向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陈某欠薪问题,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案后先期进行了调查,认定陈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7余万元。 立案后,上案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认定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遂将嫌疑人陈某进行上网追逃。2016年6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刚被南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华商报 记者 王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