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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动态] 南郑不动产登记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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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6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郑县委、政府和市国土局的关心指导,社会各界通力配合,南郑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已于2015年11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不动产统一登新时代的到来。

南郑不动产登记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南郑不动产登记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一是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设立了“一局一中心”的职能机构框架,并核定了编制。人员、机构、办公场所全部到位,与县国土资源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实现了省、市对职责机构的相关要求。从2016年1月4日正式对外实现统一窗口,对外受理业务,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版土地使用证已于2015年12月31日全面停办。
        二是业务流程再造完成。依照市不动产登记局下发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规范及责任认定标准(试行)等工作制度的通知》等各种资料,将原土地、房屋登记业务流程重新整合、优化,再造了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设定了科学规范的审批程序。结合业务现状,设计制作了各类表、册、薄,制定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了办事指南、登记流程。
        三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给予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额预算的财政预算形式,县编办核定登记局编制2名、登记中心编制20名。在县域内的16个片区国土资源所分别加挂不动产登记所的牌子,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基础性工作,为后续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打好基础,稳步提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效率。县委、县政府在财政紧张、经费收缩的情况下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有力的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
        四是通过戮力与县住建局商定从4月1日起县房产交易中心不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他项权证,并以公文函的方式分别给县住建局送达了《南郑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房产登记业务移交的函》,给县房产交易中心送达了《南郑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房产登记业务移交的通知》。从4月1日起房产交易中心关于房屋登记的各项业务已全面停办。
        五是为防范风险,关于抵押登记业务已按相关要求向人民银行南郑支行发送了告知函。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证明,旧版的他项权利证书予以停办,抵押登记业务统一由南郑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
        截止目前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75 本,不动产登记证明  596 份,其中土地使用权抵押35宗,现房抵押 84宗,在建工程抵押301宗,预购商品房抵押 176宗。陕西网(通讯员 张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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