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货车又想卖桔子,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后,谁知却招来骗子,损失价值10万元桔子32.5吨。近日,城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这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9岁、黑龙江省望奎县人)在山西落网,目前已经被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1日,受害人张某、李某到城固县公安局报警:收购的一 车价值近10万元桔子(32.585吨)委托他人拉往外地,然而现在却联系不上了司机。接警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 在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并调取大量的路段监控后,专案组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经调查追踪并布控抓捕,2016年3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山东省宁阳县被城固警方抓捕归案,审讯中,王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经警方调查:受害人张某和李某合伙从城固收桔子向外批发,因二人都没有运输车,就通过网络向外发布了货运消息。2015年11月1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手机软件“运满满”发现张某发布的从城固向新疆乌鲁木齐运输桔子的信息后,电话联系张某,并商定了由王某驾驶自己的半挂车将收购的桔子从城固县桔园镇运至新疆乌鲁木齐九鼎水果批发市场,约定运费为9000元。当日,王某驾驶自己的黑MK0883半挂车到城固,在出城固高速路后将真实的车牌换成黑MK0916的假牌,到城固县桔园镇将张、李二人收购的32.585吨桔子装上车,连夜出发赶往乌鲁木齐,张某随车跟货。 然而,在行至甘肃兰州段时,张某因有事离开,便同王某约定第二日在乌鲁木齐九鼎水果批发市场接头并交接货物。王某见时机成熟,遂掉头将整车桔子拉至辽宁省沈阳市八家子市场私自卖掉,得赃款67000元。而在货主同王某联系时,王某却编造车出问题、货已经烂掉等虚假理由欺骗货主张某、李某。 经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虚假车牌、编造虚假理由,非法占有他人货物并私自变卖,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2016年3月23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城固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22日经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华商记者 袁小锋 通讯员 田鹤) 2 r( S1 v# a; N2 b! w; u+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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