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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买些树木种木耳,也办理了采伐许可证,没想到一不留神砍超了。镇巴男子高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还被罚了1万元。
高某是汉中市镇巴县仁村镇人。2013年12月,为发家致富想种点白木耳,购买他人三块山林的青岗树,并申办了蓄积34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雇人进行集中砍伐。
砍伐完毕,堆放的林木被森林公安发现。经测量,由于砍伐中缺乏管理和计算,最终砍伐的林木超过了许可的标准,鉴定蓄积达73.39立方米,超限额采伐39.39立方米,达到了数量较大标准,涉嫌滥伐林木罪。
近日,因超限额采伐的高某经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
镇巴县检察院公诉科程凯说,持证采伐、依证采伐是林木采伐的基本要求。依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采伐比较好遵守,但若不严加管控,边采边计算,在规定的数量上就很容易被突破,超过限额触犯刑律。( 华商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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