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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婚姻岂非儿戏 汉中青年夫妻复婚两次欲再离法院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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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1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3年10月,女青年王某和男青年司某相识谈恋爱,因为正值适婚年龄,相处不久后便谈婚论嫁,在征询双方家长意见时,谁知王某的家人因两人相处时间短,不同意这一桩婚事,1994年王某背着家人与司某在汉中市汉台区登记结婚。王某结婚两年后生下一个女孩。

       然而,婚后因性格和生活琐事等问题二人时常发生争执,久而久之产生了隔阂。2001年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汉台区人民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协议离婚。2002年因为孩子要上小学一年级了,两人为了孩子着想,协商之后又复婚。2005年,再次结合的王某、司某在历经争吵冷战之后,都感觉在一起没有幸福只有痛苦,于是又到民政局协议离婚。2006年,司某多次说服王某得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王某想到了年纪尚小的女儿,不忍心她过早地经历父母离异的痛苦,于是再次复婚,两个人说好既然复婚两次就一定要好好过日子,不再闹矛盾。

婚姻岂非儿戏 汉中青年夫妻复婚两次欲再离法院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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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今年7月王某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她反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多年来一直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丈夫性格孤僻、喜怒无常、自私、夫权思想严重,复婚后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而从2008年开始,丈夫只要心情不好,就要把她赶出家,让她回娘家去住,丈夫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这一次司某却不同意离婚,他认为,妻子所说的事有些不属实,说他性格孤僻是不客观的,他只是有点内向。夫妻之间因生活琐事争吵,是很正常的,这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汉台区人民法院认为,婚姻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的。王某和司某由相识到自愿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虽经历了分分合合,但两次和好如初,重新生活在一起。近年来,在生活中虽有矛盾发生,但夫妻感情尚未因此而彻底破裂。建议在今后的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多沟通交流、相互理解支持,共同珍惜夫妻感情,同心协力为家庭幸福努力。

  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判决,不准原告王某与被告司某离婚。(姜晓玲  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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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20: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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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像是娃儿家,玩过家家呢,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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