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城镇居民医保慢性病审批需要到市级鉴定审批,现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实施并轨后,在县里就能办完检查和审批,且门诊治疗费用凭门诊发票报销,无起付线,省时省力,方便多了。”家住西乡县城关镇的糖尿病患者王大妈对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带来便捷赞不绝口。
从今年元月1日起,西乡县作为全省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率先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试点工作,对非农户群众统一按新农合政策执行。通过四个多月的试运行,城镇居民看病住院减少了报销审批备案流程,按照“直通车”即时报销、深受到群众好评。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起,该县3万余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县境内门诊统筹定点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享受每人80元门诊统筹报销额。参保的城镇居民如患有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可在县级医院(县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检查诊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检查单均可作为诊断依据),由授权医生确诊、填写慢性病审批表,持《医保证》、户口簿、特殊慢性病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合疗办窗口审批、备案,享受特殊慢性病限额报销。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该县合疗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相关政策衔接的通知》、印发了政策宣传彩页,提高了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汉中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