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近日,记者了解到,2006年至2014年期间,汉中镇巴古稀老人杨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及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家中开办诊所行医治病。多次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杨某仍旧非法行医,扰乱了县内的卫生医疗和卫生管理秩序。
杨某原系镇巴县内乡村赤脚医生,1982年,杨某在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卫生室行医,1988年,杨某单独开了小诊所,期间,杨某并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许可证。后来国家规范医疗机构,杨某仍旧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及医生职业资格。为了盈利,2006年至2014年期间,杨某在家中开办诊所行医治病。镇巴县卫生局执法监督部门分别于2006年4月27日、2008年4月1日、2014年5月13日先后三次对杨某查处,收缴了中、西医药品及治疗器械,并责令其不得再次非法行医,但杨某在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后,仍无证行医治病,严重扰乱了镇巴县的卫生医疗和卫生管理秩序。
近日,镇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经卫生监督部门多次查处后仍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杨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遂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杨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华商报 记者 杨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