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0月31日,工商部门在全省集中开展电信等公用企业专项执法行动,10类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1.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限定消费者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2.利用媒体广告、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等形式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等进行虚假宣传。
3.与竞争对手就有关商品或服务做片面对比,误导消费者。
4.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5.提供网络带宽达不到承诺的标准;提供的套餐资费表述不明确;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增值服务项目并收取费用。
6.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多收费用。
7.向消费者承诺的金融产品收益不能兑现。
8.向消费者提供的赠品包装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要求或属不合格产品。
9.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部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10.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