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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应解决的问题
1、根据《汉中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出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明、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并提供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但是在合同交房日期2015年1月5日到期后,一直无法交房,在没有取得上述合法手续时,本月初通知用户预收房,是何道理,试图蒙混过关?
2、关于延期赔偿问题。收房日期距合同交房日期已超过三个多月,开发商明确表示不赔偿(按照合同延期是必须赔偿的)!将责任说成天要下雨和市政配套设施不到位导致延期交房属于不可抗力原因,这样的理由真是滑稽,这样的无良商家谁来监管?这样的开发商我们很怀疑是怎么样中标的?
3、按照合同收房标准第4条,收房条件应满足厨卫地面做防水处理,实际是厨房未做防水处理,监理何在?难道政府的监管也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吗?
4、按照合同收房标准第8条,公共部分的电梯前室墙面应贴优质瓷砖,实际是只有第一层符合,其他楼层电梯前室墙面均未贴优质瓷砖,监管何在还是在糊弄老百姓、套取国家的保障房专项资金?
5、开发商买房时强行搭售地暖1万到1.2万每户,属于捆绑销售,应该立即整改,目前可能已经施工完成但是厨房和卫生间都没有铺设地暖管(不符合地暖施工要求),并且地暖的定价没有依据,属于乱收费!!!!
6、使用的钢筋并非指定的龙钢、预埋的接地都用6.0钢筋替代镀锌板.插座电线用2.5平方替代4.0平方以及落水管没有套管等工程质量也有待查处!!
二、物业公司应解决的问题(根据物业公示)
物业公司不出具物业资质证书,物业费、车辆管理费收费审批材料。私自定价,对国家的大好惠民政策于不顾、乘机大肆敛财,置于广大业主于水深火热之中,不可合理的收费有:
1、150元每月的停车费没有收费许可证,更可笑的是居然有自行车的停车费,我们也住过小区,小区收自行车停车费还是第一次听说。
2、装修使用电梯费220到280元每户、装修出入证2到30元每人、装修垃圾清运费6元每平米,装修押金1000元,没有和任何业主协商就定了,更可笑的是业主和装修公司各自要交1000押金. 收费依据在哪里??
3.他项权证费83元每户,房屋所有权证80元每户(在交首付时就已经收过一次)属于重复性收费。
4.水电周转金400元每户每年,缺少收费依据!!
5.电梯运行电费及维保费:500到700元每户,缺少收费依据,以这样计算每栋楼就这一项收费高达十几万,这是明目张胆的打劫。
6.有线初装费380元每户和燃气初装费1600元每户,违背了政府以前关于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业务员说,这是限价商品房不能和商品房比。可笑的很,既然是商品房哪为什么5年内不能过户,他又说这是惠民工程,所以不可以像商品房那样随时过户,我又笑了,既然是惠民工程为什么收费比商业的还高??)
7.物业费0.9元/平方收费标准,但是小区的硬件远远没有达到,小区的花园和前期的销售宣传页不符。
恳请赵正永书记再次视察光辉社区,也欢迎媒体朋友做新闻调查。
业主代表:周长明15877365255 黄松13571478866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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