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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卫生行政部门两次查处,仍我行我素,继续非法行医,终于触犯刑律,锒铛入狱。近日,经镇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被镇巴县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马某原系乡村赤脚医生,因国家规范医疗机构,后一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及医生执业资格。2006年至2014年期间,马某在自己家中开办诊所行医治病,镇巴县卫生局执法监督部门先后两次对其查处,收缴了马某家中的中、西医药品及治疗器械,并责令取缔,不得再次非法行医。但每次在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处后,马某仍然未当回事,继续无证行医治病,2014年7月再次被查获,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卫生医疗和卫生管理秩序。
马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马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其认罪、悔罪态度好,法院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判处。(通讯员 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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