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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我们一家人毁了,我这个平头百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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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5 09: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勉县:我们一家人毁了,我这个平头百姓该怎么办?
(2015-02-04 14:50:03)

       我叫王玉芹,陕西勉县新铺镇一名普通的农民,可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却一点也不普通,我是有冤难鸣,有苦难说。

       2002年,我的大儿子在土车坝小学读五年级,因学校新建教学楼,操场被长期占用。班主任就带领孩子去河滩上体育课,就在那天,镇上的书记带着相关人员因退耕还林的事情下乡。下乡须经过一条大河。这条大河是汉江的主要之一,只有一座破旧的吊桥供人们行走,一般有车过来,都是把车停在桥边,徒步过桥。那天我们的书记大人不知道是不愿意走我们老百姓的土路,还是要故意显露他的官威,非要开车越过大河。正值深冬初春之际,雪水流入河中,使原本就凛冽的河水更添几分冰冷。领导们开的吉普车流沙淤泥之中,停在了河中央。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官员竟然发动在河滩上体育课的的孩子们下河给他们推车。一群十一二岁的还子在老师的带领下,踏入冰冷的河水中,河边那未融化的冰块散发着刺骨的寒光。在孩子们被冻的满脸通红,奋力推车之时,那群所谓的人民公仆却连鞋子都不愿意脱,让司机一个个的把他们背到岸边。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车子才被推上岸,孩子们全身都湿透了。孩子们穿的都是自制的棉衣棉裤,被水打湿后又重又不容易干。离家近的孩子都回去换衣服了,而我儿子是寄宿生,也没有换的衣服,就穿着又湿又重的衣服在学校呆了一个星期,周末放学回家,走到半路就突发疾病。   

       经医生诊断,确诊为“格林巴利综合症”。这是一种比小儿麻痹还要严重的神经性疾病。我儿子全身瘫痪,仅仅两个手指头和头部能稍稍动一下,全身麻痹,离心脏只有两公分,一天之内就下了4次病危通知书。最后在医院的权利抢救下,我儿子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留下了终身后遗症,全身颤抖,遇到阴天下雨,腰疼的站都站不起来,而且因为是神经的根部受到损伤,我儿子的性格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当时,政府没有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却发动学生们捐款,一共捐助了四千多元现金。我去领取这笔款项时,却遇到了重重阻拦,首先必须给政府写一封感谢信,信上还要注明孩子的这件事情和政府没关系。整整推迟了近3个星期,从而耽误了我儿子治疗的最佳时期。我儿子出院时,卫生局和医院联合欺骗我们,说我儿子恢复的很好,三年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可是现在,我儿子今年都24岁了,过去整整12年了,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起来了。
  
       政府的补偿很简单,就给了一个二胎指标。     

        我的小女儿今年9岁了,在勉阳镇西坡小学上4年级。2013年9月23日课间,同班学生将我女儿推倒在地,致使我女儿的门牙被摔断。经医生诊断,牙齿不能再生了,必须在十八岁以后安装烤瓷牙。我们再向家长索赔时,对方拒绝赔偿,还说他们曾带我女儿去治疗过,还给买过礼品来看过。天地良心,我女儿受伤后是我一直带着她去治疗,他们连面都没露过,更别说买礼品。我多次去学校询问这件事情,可是学校的老师竟然向我施压,说如果你不同意同学的调解,我下学期就不带你孩子了,看你去哪上学。从那以后,我女儿经常哭着跑回家说,学生都不和她玩了,别的孩子说老师说的,她太娇贵,一碰就倒了,不要和她玩。我女儿在学校很孤单,没有人敢和她玩。2015年中午,我女儿终于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从学校2楼阳台跳下,脊椎骨压缩性骨折三处,现在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出事当天,各个单位的领导都到了现场,教育局的,公安局的等等,可是事后,这些领导就再也没出现过。我去找县委书记,县委书记竟然说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这些下面的领导们瞒着这件事的目的在哪?你们如果能解决这件事情的话,你们把这件事解决好了然后隐瞒不报的话,我也能理解。可是事情发生了那么久了,你们一点解决的办法都没有,一点解决的措施也没有,那你们还隐瞒不报,那就是不拿我们老百姓的事当事,拿我们老百姓的命不当命,那你们当这个官的目的是什么?只为了满足自身吗?只为了给自己打开方便之门吗?只为了给自己敛财吗?

       习主席强调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焦裕禄,能为了百姓得癌症,为了百姓不要命。而现在,他们却高举学习焦裕禄精神,对老百姓的事情不闻不问,牺牲老百姓去换取他们的政绩,一层层的隐瞒,报喜不报忧。

       我去县里找帮助,有关人员说,县里是主要抓发展的,这种事情他们不管。我想知道,发生在我们家的事情到底要谁管,到底有没有人管,国家设立政府机构的初衷在哪?宗旨在哪?到底是为人名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没有老百姓的配合,你怎么去发展。没有我们老百姓养着你们,你们那里来的吃,那里来的穿。中国还有为人民服务的“焦裕禄”吗?求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我这个平头百姓该怎么办?      

        你们去问问吧!当时是不是那个叫苏宝明的镇书记的车陷在河里了,是不是学生给推出来的,是不是他的司机把他们一个个背出来的,到后来事情闹大了,他为了躲事,是不是从新铺镇调到别的地方去了,你们去问,你们去查!

       受害人:王玉芹

       联系电话:15291661093

       住    址:勉县县医院住院部1楼骨科4号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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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2-5 13: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人发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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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2-5 15: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直内容是从勉县吧转的:

       哎,网友慧眼啊,这事,这人,岂止一个难缠了得!帖子叙述详尽,描写生动,衬托对比,条理清楚,虽为一家之言,但读来只觉同情楼主无尽,痛恨社会黑暗无边。我拜读再三,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细说于各位吧友看官:
先说儿子的事,这个病和受冷有没有关系,医生也无法结论,目前医学界只能推断此病和体液免疫有关,在无法确定二者联系的情况下,推车勉强算是诱因吧。楼主为此上访多年,当初提出的各种要求基本也都得到了满足。我对此不甚了解,就不多说了。

       女儿跌断牙和后来跳楼的事,这个我倒是清楚。小孩子课间嬉闹,本也正常。当时你女儿推了一个孩子一下,那个孩子转过来又推了你女儿一下,然后你女儿跑出去6.7米后跌倒了,摔断了牙。这是当时的基本事实。事后,治疗好像是花了230元吧,另外一家到你家里去看望过你女儿。然后,你就多次到学校、教育局吵闹,提出了高额赔偿的要求。这个本来属于简单的民事案件,你本来应该通过起诉来主张自己的合理要求,可惜你一直拒绝法律途径,而是坚持拿起了你最擅长的手段:闹访。学校毕竟不是司法机关,协调本来就不是自己的职责,两年来协调多次,但由于你要的太高(目前最低要4万,且没有依据),另一方则认为你女儿跑出6.7米后才跌倒,这是否是因为被推所致也缺乏证据,所以两年来学校一直无法协调到位。镇上也多次召开协调会,但同样无法协调到位,多次建议你司法解决,但你拒绝。

       受你连续不断到校吵闹影响,其他孩子自然知道了这事,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粘连到自己,很多学生逐步疏离了你女儿。学校为了防止此事对你女儿心理产生不良影响,老师多次对其他学生做工作,希望大家团结一致,不要孤立任何同学。但是今年元月某天中午,学校吃营养餐期间,楼主女儿从教室里拿了一个凳子,站在凳子上从二楼跳了下去。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打了120,并报案。学校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万幸的是受伤较轻。经调查了解,楼主女儿因为学生不愿和自己玩感到孤独,所以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住院后,学校校长每天到院了解情况,并就以前的断牙问题多次协商,但一直未能谈拢。住院不久,医院认为已经康复,但楼主因为赔偿问题未达成,没有出院,并再次拒绝了司法途径,开始不断上访。

      前几天,县上主持召开了协调会,会上你提出了几个要求:一是解决你儿子的就业问题;二是你刚买了房,要求享受买房的优惠;三是要求在老家再修房;四是断牙赔偿,最后问题才是跳楼赔偿问题。因为要求过高,调解未能达到一致。

      个人认为,不管基于什么原因,一个家庭发生这些事情,都是令人同情的。但同情不是可以认同无原则的吵闹缠访。你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且直接有效,最起码比让学校来充当法官协调有效得多吧。一味缠访,必然影响自己心态,影响女儿心理。悲剧已经发生过一次,希望不再发生。可怜走得过了,就成为可恨,希望楼主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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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2-5 17: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你儿子的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了,诉讼也是有时效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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