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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社会组织监察执法工作,即日起,省民政厅将长期设立举报电话:029- 87297125接受投诉。今日下午,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告诉记者,截止2014年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社会组织有25664家,其中社会团体120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465家,基金会93家,备案社会组织3062家,已然成为我省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今年我省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并重点对10类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已经造成违法事实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并开通举报电话:029- 87297125接受投诉。
1.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2.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3.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4.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5.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6.侵占、私分、挪用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7.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8.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9.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10.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记者 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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