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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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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1 1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车位,规规矩矩的停在线内,等回来居然被收费了?我们来带你了解最新的法规,避免花冤枉钱!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真是人神共愤呀!

​​​​         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

​​​​         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

         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现在看到了全国交通网出台的的法律依据,小伙伴们!我们建议你们大声的对这些可恶的“包租婆”说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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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5-1-2 18: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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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费,收费大妈会不会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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