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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交流] 汉中一男子租车抵押诈骗 获刑3年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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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8: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报警称儿子被非法拘禁,民警将嫌疑人带回警局询问后牵扯出一起诈骗案。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汉中男子张某利用租来的汽车转手抵押骗取借款,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3月23日,张某以个人名义按每天300元的标准在勉县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轿车,并找人伪造了该车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购车发票及保险卡。

       3月24日,张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赵某,他谎称自己是做工程的,因急需给员工发工资,想向赵某借钱应急,为了不让赵某疑心,张某主动提出可以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并向赵某出示了其伪造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证件。之后赵某借给张某5万元,张某向赵某出具一张62000元的借条,双方约定借期两个月,如到期不能归还就将抵押的轿车折算62000元归赵某所有。

       4月初,赵某到交警队查询抵押轿车违章情况,这时才发现该车车主并非张某,而是另有其人。赵某意识到自己被骗,赶紧找张某要求还钱。而此时张某早已将钱财挥霍,只返还3600元就称再无能力。赵某为追回欠款限制了张某的行动自由,张某将情况通知其父,张父遂报警称儿子被非法拘禁,民警解救出张某后,将一行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赵某才向民警反映张某对其有诈骗行为,张某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即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现赵某对张某的非法拘禁已进行另案处理。

  汉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机动车相关证件的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赵某人民币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盛洁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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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9 17: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年骗子咋这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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