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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传销团伙,以一个半月即可获1.5倍返利为诱饵,去年10月份起,非法获取近500万元并全部挥霍。目前,汉中警方抓获两名骨干成员。. w2 _ z( `9 ], T0 o% G( 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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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来源,逐步掌握一个名为“奇乐吧”的传销组织在汉中活动情况,并锁定了袁某某、胡某、任红某、伍某某、陈某某等传销组织骨干成员。 经过外围调查,民警获取该传销组织交易账目等一系列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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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10日,民警分别在长沙、北京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家住汉中市汉台区)、任红某(家住南郑县城关镇)两人抓获,并对该组织层级结构、组织分工等情况进行连续数月的调查取证。4 b/ O- C# ^4 I. M7 m( h" D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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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查明:2013年10月,胡某通过伍某某(目前在逃)介绍帮助,自学“奇乐吧”传销组织的传销方法,成立“奇乐吧工作室”,先后吸收任红某、袁某某(目前在逃)、陈某某(目前在逃)等人作为下线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以袁某某任组长,伍某某、胡某、任红某等人为成员的“汉中奇乐吧领导小组”,共同组织、领导在汉台、南郑等区县进行“奇乐吧”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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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绍,这几人以参与“奇乐吧”在45天内可获1.5倍返利为诱饵,诱骗前来听课人员出资300、900、1800、3600、7200、14400元不等的金额,取得不同等级的奇乐吧会员账户,从而获取加入奇乐吧传销组织的资格。并按照上下线关系将这些人员组织起来,又以“直推奖”、“见点奖”、“领导奖”等各种奖励引诱、教唆前来听课人员继续发展新会员参与该传销组织。 该组织在公安机关查获时,已非法获取钱财483.6057万余元,并全部挥霍。(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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