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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 勉县刑事被害人遭侵未及时有效赔偿 救助二至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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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9: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们最痛苦和绝望的时候,是你们给我们带来了信心和力量,是你们为我们讨回了公道,找回了尊严。”11月11日,在勉县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收到2000元救助金的受害人袁某哽咽地感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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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六月,因宅基地纠纷,家住勉阳镇高潮村9组的袁某和母亲蒋某身体多处被邻居打成重伤,仅医疗费用就花去七八万。后经司法调解,肇事方虽赔偿7万元,但袁波一家人的生活仍然过得非常拮据。县检察院了解这一案情和袁波家生活情况后,积极上门寻访困难,从法律和情感两方面进行疏导和安慰,并联系县民政部门将袁波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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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 R! O$ ^: p9 A' L        据了解,此次和袁某一起领到救助金的还有18位刑事受害人,共计5.1万元。近年来,勉县在加大刑事案件侦破、严惩罪犯的同时,切实从实际出发解决刑事受害人生活困难。县检察院和县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本着公正、便捷、及时的原则,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补偿的情况下,给予两千元到五千元不等金额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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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袁长春告诉笔者,此项救助活动自2011年开展以来,已先后救助45位刑事被害人,共发放救助金16.1万元。(来源:陕西新闻网  通讯员 杜学 黄国鸿)  d1 j8 H2 D% W
发表于 2014-11-19 21:5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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