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 县 公 安 局
关于对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犯罪线索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广辟案件线索来源,严厉打击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对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以网络、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洋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举报涉及本县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违法犯罪线索或销赃窝点的,经公安机关查证破获案件的人员或单位。
二、举报渠道
1、拨打举报电话:110、8210110、8228213。
2、投递信件: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信息综合队(收),邮政编码:723300。
3、通过网络进行举报。举报邮箱地址为:yxpolice@sina.cn
4、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1、对正在实施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的犯罪分子进行制止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每次予以2000元的奖励;
2、提供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入室盗窃犯罪线索或销赃窝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根据举报线索价值予以500至1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大小确定一人进行奖励。
四、奖励方式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案件后,15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按举报人希望的方式予以奖励兑现。
五、其他事项
1、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举报,对因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一定后果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洋县公安局负责具体解释,自2014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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