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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8: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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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0时至2014年10月12日24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录办将于10月11日下午16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
各市区公务员局负责其所属职位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8:00至2014年10月13日18:00。
10月10日0:00至10月12日24: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10月12日24:00至10月1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名报考者按每科50元的标准缴费。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10月13日 24:00时 。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10月13日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开考比例
本次专项招考特警,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警官院校毕业人员和退役士兵,应在10月22日至10月25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安排为2014年10月26日
(1)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考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50分。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
申论下午14:00—16:30
(2)面向高中学历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行政能力测验》一科,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50分。测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判断、阅读理解、数学运算和资料分析等(不再发布考试大纲)。
具体考试时间:
综合行政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2.笔试考务
本次考试笔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
3.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4年11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零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省考录办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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