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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买来假车牌,才用了20天,汉中洋县男子姜某就被交警发现,被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7日,记12分,并收缴号牌。
9月2日,洋县桑溪镇男子姜某,驾驶一辆川ASSxxx号小型汽车,在县城被交警发现,姜某所持行驶证上的车牌号与所驾车上的牌照号不符。姜某向交警坦承,车上所悬挂的川ASSxxx号牌是自己在20天前,通过电话联系花了200元从制造假牌的人那买来的。
9月6日,记者从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姜某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记12分,收缴号牌的行政处罚。交警提示,机动车号牌必须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核发。(记者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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