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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交流] 汉中仁和物业谋取私利在小区安装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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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20: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仁和物业真是黑心啊!私自收了移动联通电信的钱,往汉府国风小区楼上安装这三家公司的基站。基站啊!往住宅楼上安装基站完全是违法的!

       首先在小区安装信号塔是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六条,第七章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法》第二十条;国标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所规定的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附近不得过近修建有电磁辐射的建筑体的规定。退一步说就算小区信号不好需要安装也有明问规定必须要全体业主同意,很显然我们业主被代表了。

汉中仁和物业谋取私利在小区安装基站!

汉中仁和物业谋取私利在小区安装基站!

       我们业主几次去找物业,物业都不拆,后来骗我们说拆了,然后把天台的门业锁了不让我们上去怕我们自己拆基站。物业看我们小区入住率低就欺负我们,经常私自断电断水,烧坏我们好多家的电器,还不让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说入住率不到50%,晚上十点以后小区一个灯都没有!收那么高的物业费是干什么的?更离谱的是,高层电梯里警报的线根本就没有连,简直是草菅人命!

      基站对于人体的危害是不可小觑的。手机和移动通信基站所有产生辐射为电磁波,既然可以干扰无线电的通讯和导航系统,也就同样对人的大脑构成“污染”。从而对胎儿的脑组织有损害而引起畸形;对与从年人却可以引起脑瘤。

       例一:从1998年开始至2005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里小区46号楼首都医科大学家属楼,先后有20余人被确诊为癌症。几名住在该楼的首都医科大学教师联合调查后怀疑,架在楼顶的数个通讯发射装置可能是致癌“元凶”。46号楼总共20层,每层8户人家,1991年开始入住,1998年起有人因患癌症而死亡。去世的人多数只有60多岁,年纪最轻的仅48岁。据统计,癌症患者大多集中在6层至18层之间。每层西南——西北朝向的5号房间,成了发病率最高的屋子。5号房住户中,一共有10人患癌(包括两对夫妻共同患病),其中4人已离世。经调查,几位老师发现,46号楼楼顶装有数个手机发射基站,而其它楼的屋顶则都没有。

汉中仁和物业谋取私利在小区安装基站!

汉中仁和物业谋取私利在小区安装基站!

        例二:2005年4月中旬,回龙观龙锦苑6区的居民发现,紧挨小区的南墙外一幢未竣工的6层楼的楼顶上出现了一座发射塔。由于发射塔周围方圆500米范围内,包括龙锦苑6区、龙跃苑2区的数十幢居民楼及龙锦苑4区,龙跃苑1区、2区的部分居民楼,发射塔的东边还有正在建设的E08小区,鉴于附近老人和孩子较多,三四十米高的发射塔很快引起了附近居民的重视。铁塔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微波发射基站,工作原理与手机基站相似。而北京市环保局辐射处证实,这座发射基站未得到许可,可视为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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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20: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发布的18号令规定:一切涉及到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或活动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此令发布前建成的,要进行补评。

      《国家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备或者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规定的限制区域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法律规定: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发布的18号令规定:一切涉及到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或活动都必须进行 ...

   法律规定: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3月发布的18号令规定:一切涉及到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项目或活动都必须进行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制订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物权法,楼房的所有权归你和你的邻居共同拥有,电信公司想要在楼房上面安装基站就必须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
        
        谁来问我们业主了?我们业主一天养活你们物业公司你们还来辐射我们!谁给你们的权利?你们私自收钱为谋一己之利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们屡次找你们无果,现在只有通过大家的帮助,希望这个贴不要沉,可以提醒更多人注意下你们小区有没有安装基站,对人体的伤害之大你们上网都可以查到。希望大家帮帮忙!齐心协力为大家的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团结起来,打倒无良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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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0 22: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站对健康有危害,为了大家的健康,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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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1 06:2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上这些坏了良心的物业公司,除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还能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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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1 08:2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报主管部门,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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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1 12: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 香樟林也是仁和物业 他们也准备安装基站 业主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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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1 2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危害非常大,小孩容易得脑瘤,你们也注意一下自己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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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2 09: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坏了,简直无视业主 ——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置我们的生命与健康于不顾!必须要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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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14 09: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走法律途径!就要严谨,支持楼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4-7-17 09: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居民最关心的移动基站是否影响健康的问题,汉中市辐射监督管理站副站长薛海解释说,电磁辐射对于人体的影响其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薛海说:“国家规定电磁辐射的限制为40V/m,此标准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而在目前所得到的测定结果中,测评到的最大值仅为0.47,因此电磁辐射对于人体的影响其实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居民无需恐慌。”

       据薛海介绍,对于搭建移动基站而引起的居民投诉事件,鉴于居民并不了解电磁辐射,他们一般会采用两种方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一是在移动基站未搭建完成的情况下,辐射监督管理站会向当地居民宣传电磁辐射的基本常识,并使其了解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微乎其微,协调居民与项目方的关系,消除误解,解决居民的心理恐慌。如果居民依然不接受,他们会建议移动基站项目方另外选址;二是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移动基站,他们会使用专业仪器进行现场检测,边检测边向居民进行解释宣传,通过数据使居民接受这一观点,并引导居民用科学的态度和方式来对待电磁信号的微小辐射。
项目方:待取得居民谅解再建

       7月15日下午,中国移动汉中分公司一负责人说,此移动基站属于陕西移动4G网络二期建设工程,搭建移动基站是为了使4G网络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自己单位楼上都建了3个,如果会影响健康,我们也不会在自己楼上建。”该负责人同时说,他们能理解居民担心辐射的恐慌心情,会进一步和各方进行协调解决。

      据了解,经过城管部门、项目方现场协调,该移动基站目前已经暂停建设,相关部门将向周围住户做好解释工作,待取得居民谅解后,项目方再进行建设。

发表于 2014-7-22 14: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拆,仁和物业还说自己是一级资质呢,真能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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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7-22 15: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看来拆不了了,专家的话会起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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