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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交通肇事何以拖延?
今天是7月2日,离死者离世已10天,面对着死者得不到安息,事情被悬而不决带来的伤痛,肇事者究竟该承担啥责任?受害者家属该得到如何赔偿,究竟那些该承担法律框架内的责任?理应对死者家属一个圆满的交代吧!事情经过如下:
于2104年6月24日上午11点左右,张小云驾驶陕F33876号东风货车,由康县向略阳方向行驶,行至309省道109km+205m处与相对方向梁万正驾驶的甘K26679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甘K26679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撞到路外庄稼地,乘客李明社和魏占科当场死亡,驾驶员梁万正,乘客张成兴,梁洁,李子亚四人受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
死者魏占科系宁强县曾家河乡人,家中上有83岁的老母,下有体弱的妻子和一双无职的儿女,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另一位死者李明社具体情况不明!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及时赶往事发现场,并在交警的协助下将死者送往略阳县殡仪馆等待事故善后处理。
但是从事发到现在长达10天,相关部门并未就此事作出相应明确的处理。肇事者家属张文俊(系康县城关镇副镇长)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号下午四时许来殡仪馆与死者家属短暂接触并承诺:“我去交警大队商量后再详谈,保证处理好死者善后相关事宜,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其随后便一走了之,再没出现过。期间死者家属曾多次前往略阳县交警大队询问情况,希望尽快将此事故合理处理,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但每次得到的竟是同样的搪塞话语:“肇事者家属不来,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也在打电话联系,你们先将死者安葬了,然后去法院打官司就行了”。
请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解决问题,但是直到如今仍然没有什么进展。敷衍办事和拖延解决,这就是某些部门的办事效率? 俗话说:“人命关天”。案件发生近10天,两死四重伤,出了这么大的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家属,事故结论跟乘客定论特别明了,但是,交警队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让逝者家属愤慨,绝望。
作为死者家属,我们相信正义的力量,也相信法律的尊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此案给予关注,使肇事者尽早受到惩罚,使受害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也使死者的在天之灵能得到安慰为盼。 (虎山 居士/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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