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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汉中男子就餐酒后摔倒身亡亲属状告经营业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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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0: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相聚本是高兴之事,开怀畅饮也是兴之所至,但是因为酒后摔倒致死,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负?是自己不小心,还是餐饮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日前,汉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件,通过办案法官调解,被告餐饮店业主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5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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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鹏是监理公司的一名工程师,2012年9月22日下午,监理公司项目经理白斌通知沈鹏等职员下班后陪客人吃饭。晚8时,沈鹏等6人到汉台区一火锅店就餐,席间消费24瓶啤酒。10点左右用餐快结束时,沈鹏到火锅店卫生间上厕所,同席人员等了一会不见其出来,遂进厕所查看,发现沈鹏倒在地上,当即拨打120电话,将沈鹏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抢救,经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术后经过5天抢救,沈鹏终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住院期间支出医疗费2万多元。0 I/ W3 M4 e' ]. t. g! m* 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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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妻子董洁越想越难受,就一顿饭,这人怎么就没了呢!这火锅店就没责任了吗?一定是由于火锅店的厕所太滑才导致丈夫摔倒死亡,于是,她以公公、婆婆、自己和儿子为原告将火锅店经营业主李建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建承担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原告亲属死亡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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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0 n2 P% t/ U6 }      李建当庭辩称认为,导致沈鹏死亡的原因是其因酒后摔倒,与其一同饮酒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作为被告自己所经营的火锅店安全防护及安全警示义务均完善,原告无证据证实沈鹏系滑倒导致受伤死亡,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 J5 a2 r# a, W: x( E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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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台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沈鹏是在被告餐饮店喝酒后上厕所时摔倒受伤而导致的死亡,原告自己应对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餐饮店对厕所防滑处理不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对原告沈鹏的死亡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经法官悉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李建承担15%的赔偿责任,5日内给付原告75700元。原告当庭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姜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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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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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5 12: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判的,以后餐馆都不敢开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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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5 14: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芦僧判断胡芦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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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5 18:0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地面到底滑不滑,符不符合有关标准?这才是本案关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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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4 11: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还是做小生意的好欺负啊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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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8 19: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善被人欺负,他为什么不去告酒厂,为什么不去告命令他陪客喝酒的人,国人已无底线。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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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19 18: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原告能得到火锅店的大额赔偿还真的出人意料!火锅店原本就是小本经营,店内各种设施肯定是简陋的,而且”被告自己所经营的火锅店安全防火及警示义务均完善”,“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死者死亡原因是摔倒所致”,索赔理由何在?就算是人道赔付,金额还这么巨大?: r4 @3 f: {! X3 f9 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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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6-20 10: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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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乱性打架,酒后头晕眼花开车撞墙,害的别人也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造酒售酒,这样也许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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