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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区将新增1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探头,即日起开始抓拍车辆不服从交通信号灯指挥通行、逆向行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记者从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汉中市区新增及改建了11处灯控路口电子警察探头,5处违停和逆行监控抓拍探头,3处卡口测速探头。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
据了解,即日起到5月31日为公告期。其间探头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予以警告。
自下月起,监控抓拍到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相应处罚。
汉中市区新增19处交通监控 即日起将抓拍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监控11处
1.前进路与东一环路口2.供电大道与梁州路路口3.前进路与东塔路路口4.东大街与南团结街路口5.兴汉路与东一环路口6.天台路与北一环路口7.天台路与兴汉路路口8.天台路与前进路路口9.望江路与兴汉路路口10.天汉大道与太白路路口11.崔石路与石马路路口
功能:抓拍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违反导向规定、违反禁止标线规定(压黄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违停逆行监控5处
1.汉中高客站路段(兴汉路)
2.汉中市人民医院门前(北团结街)
3.东建设巷(单行通行)
4.汉前小区周边路段实施单行道微循环管理
5.文化街、中学巷单行通行功能: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闯单行道、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测速监控3处
1.城东大道(新桥至铺镇)2.城褒一级路汉台段
3.316、108国道汉台段
功能:抓拍机动车超速、逆行、压黄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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