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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正常程序打表计价,而直接喊出官价10元。4月22日,汉中一出租车司机因不打表被罚款300元。
4月22日下午4时30分许,乘客田先生在汉台区前进东路段搭乘出租车,上车后,司机询问所到地点为陕西理工学院南区后,便直接开出了10元的价格,这让田先生很纳闷,便让司机按6元起步价,超过路段打表计费的正规方式收费,可司机却称10元是官价。田先生随即给汉中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
经过调查,该车属于汉中长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长征公司)。昨日上午,长征公司一负责人介绍,接到运管处所反映的乘客投诉事件后,4月22日当日下午,立即着手调查,经了解,司机王某承认他未打表,开口便要10元。对于此次事件,长征公司对当事司机王某罚款300元,该车经营者刘某由于未向公司报备司机,罚款100元,并由司机写检查书,停车学习一天。
司机王师傅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检查中写道,“在此我也真诚的对那位乘客说声‘对不起’”。长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乘客乘坐本公司所属车辆,遇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拨打汉中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的投诉电话0916-2218657,或者直接拨打长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诉热线0916-2255622。(记者王亮 实习生王雨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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