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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十几年的张女士,户口仍在汉台区北关街办张万营社区,并一直享受分红。但最近却被告知“不能再享受”。对此,组上、社区解释称,这是村民集体决定的。而汉台区委农工部称,按政策应该发放。近日,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办张万营社区的张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在十几年前和张万营二组的村民结婚,如今已经离婚十几年,可户口从嫁过来起,就一直落在了张万营二组,所以这十几年来,组上的土地补偿费等分红也都会分给她一份。可这次组上却不给了,这让她很难接受。
r6 W3 b8 p, `9 ^ 4月11日下午,张万营社区二组组长贾某称,这个情况确实存在,以前的确给张女士有分红,但今年,组上的群众提出“离婚5年后,将不再分配给离异方补偿费,只分配给本村村民”,因此,组上就不给张女士分红。“除过我们组,其他组也存在这种情况。”* @ d. Y" b8 d% X3 d/ a
5 Q2 @; |4 G" u4 N. P( G; E; l “像张女士这样的情况,村上有十几个。”对此,张万营社区书记李双明介绍,据他了解,按照汉台区的政策,应该给张女士发放,但现在很多群众都不愿意,已经有几个组都实行“群众投票”的办法,这次,二组就是群众投票后,大部分人不支持再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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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4时,汉台区委农工部王姓副部长介绍,根据汉台区政府文件中的政策,应该对户籍所在的村民进行补偿费的发放,但是张女士的情况比较复杂,还要再详细了解。(记者 曾春 实习生 王雨薇)1 `0 {3 [2 l2 A*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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