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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讨论] 镇巴40住房困难户享廉租公租房并轨“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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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4-16 08: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天清晨7点,镇巴县泾洋镇庞家坝6号廉租房小区总有一名60多岁的老人义务打扫院内卫生,他就是该小区首批廉住房住户周国保。
  周国保原是镇巴县建筑材料厂职工,身体多病,1987年单位倒闭后,一直居住在破烂厂房中,全家四口的生活来源全靠政府每月的低保补助,生活十分困难。2007年他申请入住该县首批廉租房,搬进新房的头天晚上他激动得彻夜未眠,从那以后他就坚持义务打扫院内卫生,以此感谢党的好政策。

  但是到了2012年,周国保就到达退休年龄,将正常领取退休工资每月1300多元。根据当时政策规定,他应退出廉租住房面临再次搬家,因经济困难租不起房更买不起房。他一片茫然。

  其实,周国保所忧虑的问题,2012年镇巴县在廉租房年审工程中,已经注意到了。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属低收入家庭,以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但由于这部分职工临近退休,退休后将领取社保工资,届时家庭收入将会超出低收入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这部分家庭应退出廉租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该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之中,尚不具备入住条件,而这部分保障对象又无能力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致居无定所。

  针对这种情况,镇巴创新推行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模式,采取“统一房源,统一价格,统一租赁,分类补贴”的管理模式,有效整合保障性住房资源,最大限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困扰。该做法受到了省政府、国务院充分肯定,省住建厅已将此经验固定为政策在全省推广。

  2013年7月,镇巴出台了《镇巴县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统一并轨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20%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租赁价格暂定为6元/平方米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公布一次。建立健全了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保障对象信息台账,完善住房信息系统,对享受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并轨运行后,周国保现居住在原来的廉租房中,以公租房的标准核定房租,补贴过后,每年比以前多交1200元,解决了没房住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有40户住房困难户实现了由廉租房改为公租房。

  据汉中第一网了解,2013年底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政府纠风办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陕西省将坚持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的原则,有序推进“两房并轨”运行。享受到实物配租的家庭一方面要缴纳房租,一方面可以从政府获得相应的租金补贴,从而实现“租补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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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4-16 13:1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较人性化,不是只知执行死政策的机器人,值得称赞。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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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 
发表于 2014-4-16 15:4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灵活变通,不假机刁难群众,都是好人!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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