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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推行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模式,采取“统一房源,统一价格,统一租赁,分类补贴”的方式,有效整合了保障性住房资源,最大限度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扰。该做法受到了省政府、国务院充分肯定,省住建厅已将此经验固定为政策在全省推广。
2013年7月,镇巴县出台了《镇巴县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统一并轨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20%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租赁价格暂定为6元/平方米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公布一次。
建立健全了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保障对象信息台账,完善住房信息系统,对享受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租住廉租房房中的部分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达到退休年龄退休领取社保工资后,经济收入已超过规定标准,不再符合租住条件,但确实无住房或暂时无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的,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可继续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租赁期间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家庭收入基本达标,但因灾因病等特殊情况导致无住房或短期内无法解决住房的,经本人申请,社区核实,相关部门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准予继续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设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单独核算,全额用于租赁补贴、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物业管理,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住房租金实行租补分离,人均按14平方米进行分类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至保障对象。
并轨运行后,周国保现居住在原来的廉租房中,以公租房的标准核定房租,补贴过后,每年比以前多交1200元,解决了没房住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有40户住房困难户实现了由廉租房改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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